2013-07-02 06:25:00 來源:鄭州晚報
網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天上午,警方在紫荊山廣場進行了大規(guī)模的宣傳活動。警方供圖
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正式實施。從7月1日起,中國公民出入境時可享受專用通道,大大縮短出入境時間。此外,出入境人員或將被留存指紋信息,歸國華僑可以憑本人護照作為身份憑證。最讓暫住人口頭疼的“外地人”辦護照程序繁瑣問題也解決了,在居住地就可以申請辦護照。
昨日,記者從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以下簡稱出入境管理處)了解到,2012年,共受理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244075人次,更新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數據15468條、法定不準出境人員數據2436條,查處國家工作人員隱瞞真實身份和法定不準出境人員575人次,受理境外人員申請5771人次,查處涉嫌騙取簽證外國人56人,發(fā)現并移交處理“三非”外國人98人。
A
“外地人”可以在鄭州辦護照
《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后,“外地人”辦護照和其他出入境證件就不用這么折騰了。新法廢止了以往對“中國公民因私出境,需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的明確要求,使得異地辦理護照成為可能。
出入境管理處負責人介紹,為方便老百姓就近辦理出行證件,從7月1日起,包括鄭州在內的全國43個城市將同步啟動居住地就近辦理出行證件,讓廣大流動人口能夠與當地的戶籍居民平等享受基本的公共服務,便利出行。
該負責人稱,主要受益人群,一是包括在居住地就業(yè)的人員,包括他們的配偶、子女,還有在居住地學習的學生,同時,警方也考慮近年來一些老年人退休以后,跟著自己的子女在一起共同生活,他們也希望能夠在子女生活的地方就近辦理證件。二是一些已經持有因私證件的居民,在戶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比如說護照發(fā)生了丟失或者損毀,需要換發(fā)補發(fā)證件,也可以在他的居住地和暫住地就近辦理。
B
公民出入境將有綠色通道
近年來,中國出入境人數持續(xù)增長,內地居民的普通護照持有量已經超過5500萬。
2012年,鄭州市共受理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244075人次。
為便利中國公民出入境,新版《出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這將大大縮短中國公民出入境的時間。
C
出入境可能要留指紋
今后出入境人員有可能被留存指紋信息。
《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經國務院批準,公安部、外交部根據出境入境管理的需要,可以對留存出境入境人員的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作出規(guī)定,確保指紋信息存儲、使用安全,對公民個人信息予以保密。
“采集、存儲出境入境人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在出入境管理時進行比對,可以有效甄別出境入境人員身份,提高口岸通關效率,也是國際通行做法。”出入境管理處負責人介紹。
據介紹,2005年開始,公安機關在出入境人員自愿的前提下采集其指紋信息,實現自助辦理出入境邊防檢查手續(xù),得到了社會積極反響,目前自愿備案指紋信息的出入境旅客數量已達400多萬。
D
華僑可用護照證明身份
新法調整了華僑在境內申請回國定居的受理機關,規(guī)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在入境前向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之外,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進一步便利華僑辦理相關手續(xù)。
新法還規(guī)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y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身份,解決了華僑證明身份難的問題。
E
中國“綠卡”門檻有望降低
新法還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綠卡”制度,規(guī)定對中國經濟社會發(fā)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取得永久居留資格,并明確了外國人可以憑永久居留證在中國境內居留和工作,憑本人的護照和永久居留證件出境入境。
F
家中如留宿外國人需要到派出所登記
有外國友人來訪,能否在家留宿?
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市民在自己家中留宿外國人,應當在外國人入住后24小時內由外國人或留宿人,持外國人護照、留宿人戶口本等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外國人住宿登記手續(xù)。未按規(guī)定辦理登記的,予以警告,可并處2000元以下罰款。此外,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需要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
G
去年我市遣送出境“三非”外國人15人次
新法還加大了防范和打擊“三非”外國人的力度。對有“三非”嫌疑的外國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或者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可以依法當場盤問、繼續(xù)盤問、拘留審查、限制活動范圍或者遣送出境等;被遣送出境的,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對有“三非”情形的外國人,可以依法給予罰款或者拘留的處罰,并可以處以限期出境。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發(fā)現外國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yè)情形的,應及時向所在地公安機關報告。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的,協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逃避檢查的,或者為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違法提供出境入境證件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2012年,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受理境外人員申請5771人次,查處涉嫌騙取簽證外國人56人,發(fā)現并移交處理“三非”外國人98人。辦理“三非”外國人行政處罰案件41起,報列不準入境人員4人次,遣送出境15人次。
H
非法出境入境,將面臨罰款和拘留
非法出境入境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協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實施此行為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罰。(記者 劉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