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9 08:53: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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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酒后欲炸房再自殺 作案前先通知警方
與兒媳“鬧別扭”后,順義男子楊某酒后想炸掉自己家的房子后自殺,在實施爆炸行為過程中,楊某不僅通知鄰居撤離,還親自打電話報了警。昨天,楊某因涉嫌爆炸罪在順義法院接受審理。
54歲的楊某離異后與兒子、兒媳一家共同居住。上午9時,楊某在法警押解下走向法庭被告席。楊某對檢察機關指控不持異議。他說,常年飲酒的他在喝酒后的所作所為基本是“跟著感覺走”,腦子也不好使。
案發(fā)前一日,因與兒媳素有矛盾發(fā)生口角,心中郁悶,想自殺,又不愿將房子留給兒女,便想到通過點燃煤氣炸掉房子自殺。案發(fā)前,楊某喝了一口杯42度的二鍋頭,其北屋的煤氣罐用一根塑料軟管與煤氣灶相連,他先用手拔這個軟管,但是沒拔下來,之后又用打火機燒軟管,也沒有燒化,隨后他用廚房里的菜刀將軟管切斷,并把煤氣罐閥門打開往外放氣。做完這些事后,他通知西院的鄰居李某,說要點煤氣罐炸房了,讓李某把家人推走。楊某隨后報警說要自殺。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來到楊某家開窗通風,及時避免了危害后果的發(fā)生。
公訴機關認為,楊某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建議判處楊某有期徒刑6個月至1年6個月。此案未當庭宣判?!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