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周已經過去,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的頒布實施,讓所有的旅游人及游客都在關注和感受著這個不一樣的黃金周。其中兩個被頻繁提及的詞匯,一個是“零負團費”、一個是“購物”?!堵糜畏ā烦雠_加上黃金周的雙重疊加,造成大部分線路團費上漲。業(yè)內人士認為,這是旅行社根據新政出臺,在主動調整傳統(tǒng)的“吃回扣”經營模式,艱難地重啟規(guī)范運營的新模式。那么,《旅游法》究竟是如何規(guī)定的,購物是否就此銷聲匿跡了呢?記者就消費者較為關注的問題采訪了省旅游局監(jiān)督管理處處長千利民。
記者:《旅游法》中關于“零負團費”和“購物”是怎樣規(guī)定的?
千利民:《旅游法》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堵糜畏ā愤€規(guī)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這就意味《旅游法》將明令禁止團隊游中“零負團費”、增加購物點、強迫購物等行為。
記者:“零負團費”對游客的影響體現(xiàn)在哪里?
千利民:旅行社以低于接待和服務實際費用的價格招徠旅游者,再通過安排旅游者在旅行社指定的具體購物場所購物、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等手段,獲取不正當利益來彌補成本,即社會俗稱的“零負團費”的做法,造成的直接影響是旅行社及導游生存模式扭曲,導游為了掙取較大利潤的提成,不得不帶游客頻繁出入購物店,導游沒有了職業(yè)的尊嚴,而游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旅游幸福度。同時,購物店認為自己也有運營成本,有代價,但是利潤的大頭兒被旅行社抽走,也很冤枉。《旅游法》出臺這條規(guī)定,意讓“購物提成”、“人頭份兒”等潛規(guī)則分攤的成本走向明處,讓游客的消費權益更有保障。讓旅行社及導游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記者:許多旅游者及旅行社認為,《旅游法》出臺后不允許購物了,不少旅行社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即使是游客要求購物也不敢去帶團購物,是這樣嗎?
千利民:《旅游法》旨在規(guī)范旅行社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利益的行為,不是不讓購物,而是不讓強迫和指定購物。國家旅游局副局長杜一力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解釋,“無欺瞞,無誘導,無強迫”的購物團,就是規(guī)范的旅游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