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水平,精準扶貧河南在行動。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常務會議新近作出決定,將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保障標準再提高60元,由每人每年2900元提高到2960元,月人均補助水平由127元提高到132元。據悉,這也是今年我省第二次提高農村低保標準。
上半年全省城鄉(xiāng)標準已漲一次
根據全省統(tǒng)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全省385.5萬農村低保對象年人均保障標準就由去年的2600元提高到2900元,月人均補助水平也由去年的115元提高到127元。
城市低保方面,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保障標準也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補助水平由去年的225元提高到240元,讓全省近100萬城市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全省48.5萬名農村五保供養(yǎng)對象標準也得到了提高,集中供養(yǎng)對象和分散供養(yǎng)對象供養(yǎng)標準,分別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800元、2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和3000元。
鄭州城鄉(xiāng)低保標準
也已全面提標
據悉,為保障城鄉(xiāng)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打贏鄭州市脫貧攻堅戰(zhàn),鄭州市城鄉(xiāng)低保標準今年也已提標。從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550元,全市農村低保標準每人每月提高到320元,與去年相比都提高30元。市區(qū)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9240元,分散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5544元;縣(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分散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4608元,共惠及鄭州市12萬余名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1萬余名五保供養(yǎng)對象。(記者 裴蕾 實習生 鞠豐澤)
近日,記者從市扶貧辦獲悉,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全省城市低保對象月人均保障標準由去年的380元提高到400元,月人均補助水平由去年的225元提高到240元,讓全省近100萬城市低保對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省級以上財政已累計下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補助資金和城鄉(xiāng)醫(yī)療救助資金100多億元,用于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的供養(yǎng)與臨時救助支出,使困難群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市區(qū)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9240元,分散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5544元;縣(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7680元,分散供養(yǎng)每人每年不低于4608元。據悉,這次提標是2009年鄭州市建立低保標準自然增長機制以來的第七次調整,將惠及鄭州市12萬余名城鄉(xiāng)低保對象和1萬余名五保供養(yǎng)對象。
截至3月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013.6萬戶、1842.9萬人;農村低保對象2932.4萬戶、5160.2萬人。
截至3月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013.6萬戶、1842.9萬人。
截至3月底,全國共有城市低保對象1013.6萬戶、1842.9萬人;農村低保對象2932.4萬戶、5160.2萬人。
2014年三季度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每人每月401.1元,同比增長10.9%;全國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265.4元,同比增長10.5%。2014年三季度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每人每月2673.2元,同比增長13.9%;全國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120.5元,同比增長13.3%。
2014年三季度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每人每月401.1元,同比增長10.9%;全國城市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265.4元,同比增長10.5%。2014年三季度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每人每月2673.2元,同比增長13.9%;全國農村低保月人均補助水平120.5元,同比增長13.3%。
昨日,鄭州市民政局傳來好消息,鄭州市城鄉(xiāng)低保均有提高。其中,城市低保標準:市區(qū)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六縣(市)由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60元;農村低保標準:六縣(市)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
鄭州市再次提高城鄉(xiāng)低保標準。其中,城市低保標準:市區(qū)由每人每月340元提高到380元,六縣(市)由每人每月275元提高到310元;農村低保標準:六縣(市)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
為鞏固治理成果,記者昨日從省紀委獲悉,5部門出臺10項監(jiān)管制度,建立農村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制度、復查復核與分類管理等制度,切實看護好貧困人口的保命錢。昨日,記者從省紀委獲悉,5部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監(jiān)督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明確河南省將建立10項農村低保監(jiān)管制度(具體見圖示)。
12月7日,西平縣農村低保政策落實及兜底脫貧情況全面排查工作會在縣民政局會議室召開,西平縣委常委、統(tǒng)戰(zhàn)部長孟麗出席會議并講話??h直有關單位、各鄉(xiāng)鎮(zhèn)有關負責人參加會議。
從2014年7月1日起,鄭州市城市低保標準由430元/月/人提高到470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由240元/月/人提高到260元/月/人。新調整的農村五保供養(yǎng)標準為:市區(qū)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7896元,分散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4738元;縣(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6240元,分散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744元。
從2014年7月1日起,鄭州市城市低保標準由430元/月/人提高到470元/月/人,農村低保標準由240元/月/人提高到260元/月/人。新調整的農村五保供養(yǎng)標準為:市區(qū)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7896元,分散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4738元;縣(市)農村五保集中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6240元,分散供養(yǎng)標準每人每年不低于3744元。
獲嘉縣中和鎮(zhèn)小營村村民張鳳軍患有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癥,母親殘疾多年,兩個兒子正在上學,家庭無經濟來源,生活非常貧苦。對因重大疾病致貧且符合農村低保申報條件的,將其全家納入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