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一瓶啤酒,半年不能開車。
警方夜查酒駕,逮住兩個“醉漢”,其中一個被刑拘
□記者 喬偉輝 張朝 實習生 高鴻鵬 文 記者 白周峰 圖
大河報訊 5月14日晚,鄭州交巡警先后在市區(qū)主要路口及路段開展夜間酒后駕車突擊整治行動,從當晚8時至第二天凌晨2點,民警查處醉駕兩人,其中一人酒精含量嚴重超標,涉嫌醉酒駕駛被刑拘。
5月14日晚8時30分,在花園路與國基路交叉口,一輛豫A牌照的現代商務轎車被交巡警五大隊民警攔查。在民警對其進行酒精檢測過程中,該男子屢次輕輕吹氣,不配合檢查。經民警警告,該男子只好大口吹氣,酒精檢測儀上立即顯示186mg/100ml,已經達到醉酒狀態(tài)。
“你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必須接受處罰!”民警對駕駛員講道。“我還是上午喝了兩三瓶啤酒,開車很清醒,怎么就算醉駕呢?”駕駛員不斷為自己辯解。隨后,該男子被民警帶上警車前往醫(yī)院接受檢測。昨日上午,記者從交巡警五大隊獲悉,涉嫌醉駕的男子陶某已經被刑拘。
昨日凌晨,鄭州交巡警三大隊在隴海路、人和路、淮河路等酒吧、KTV、夜市等場所周邊進行專項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0時30分,在隴海路勤勞街口,一名男子駕駛黑色轎車從隴海路一家娛樂會所駛出被民警攔下,經呼吸測試,該駕駛員李某測試值達到43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李某稱當天晚上喝了一瓶啤酒,以為沒事,就開車準備回家,沒想到被警察查到。隨后,民警對其處以罰款2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半年的處罰。
鄭州交巡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夏季市民夜間出行時間延長,應酬增多,酒駕出現反彈,夜間交通事故有所增多,下一步警方將抽專門警力在夜間凌晨時段,以餐飲、娛樂集中區(qū)域和主要路口路段為重點,不定期地開展查處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行動。 線索提供 沈豪杰 李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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