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共砸壞15輛高檔轎車,共盜竊煙酒價值5萬余元
□記者 韓景瑋 實習生 韓雪
核心提示
一男子路過一輛停放路邊的汽車時,無意間發(fā)現致富“捷徑”——砸汽車后備廂偷盜煙酒。第一次得手后,該男子又將女友拉下水。截至被捕,二人先后砸壞15輛高檔車,共盜竊高檔煙酒價值5萬多元。4月6日,鄭州中原區(qū)法院審結此案:一審分別以盜竊罪、毀壞財物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9年,處罰金3萬元;判處其女友陳某3年5個月,處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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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車玻璃,專盜后備廂內煙酒
近幾年,由于車內物品被盜新聞屢見報端,不少車主提高了防范意識,不再將貴重物品放在車中,但像煙酒一類的物品,不少車主仍放在汽車后備廂中。
2009年9月5日凌晨三四點鐘,楊某竄至鄭州中原區(qū)某家屬院,經過一番觀察,他鎖定了一輛本田汽車。趁無人他用磚頭迅速砸碎汽車后擋風玻璃,將后備廂內的東西洗劫一空。
據車主回憶,汽車后備廂內有五糧液酒2瓶、硬中華煙2條、帝豪煙1條、黃金葉煙1條及軟中華煙7盒,總價值2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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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罷不能,并讓女友共同行竊
第一次得手后,楊某一發(fā)不可收拾,不到半年時間,楊某又連續(xù)作案四起,盜竊煙酒、筆記本電腦等物品價值1.5萬余元?!皫状蔚檬趾笥X得這樣來錢太容易了,就越來越控制不住自己?!彼X得自己勢單力薄,又將女友陳某拉下水。
“我負責砸車偷東西,你只管幫我運走,抓住算我的,沒事。”楊某信誓旦旦。2010年1月17日凌晨,楊某用磚頭將鄭州中原區(qū)某家屬院內一輛豐田汽車的后擋風玻璃砸碎,盜走車內劍南春酒1箱、茅臺酒2瓶和中華煙4盒。
隨后,楊某又竄至另一小區(qū)內,用同樣的方法從一輛現代越野車內盜走茅臺酒5瓶、蘇煙4條。因物品太多,楊某給陳某打電話,讓她騎電動車來接應。
回到住處,楊某意猶未盡,又獨自騎電動車返回當晚第二次作案的小區(qū),將一輛豐田汽車的后擋風玻璃砸碎,盜走茅臺酒4瓶、黃鶴樓香煙、蘇煙、玉溪煙多盒。當天晚上,在陳某的幫助下,楊某共盜竊煙酒價值約1.2萬余元。
此后的一段時間,在陳某的配合下,楊某實施了7次砸車盜竊,盜竊物品總價值高達2.5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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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雙落網,為貪婪付出慘重代價
2011年冬天的一個晚上,正在行竊的楊某和陳某被抓獲。鄭州市中原區(qū)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對二人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楊某、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先后單獨或結伙多次進行盜竊,數額均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楊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法院遂判處楊某有期徒刑9年,處罰金3萬元;判處其女友陳某3年5個月,處罰金1萬元。
庭審結束后,主審法官楊偉提醒廣大車主,不要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存放在車內或后備廂中,以避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此外,居民小區(qū)的安保措施也亟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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