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惠安1月21日電 福建惠安一女子吳某紅將盜竊目標對準獨居老人,施計色誘一七旬老人后,盜走他寸步不離身一生積蓄。一次偷得上萬元,吳某紅竟再次“登門造訪”,而這次被老人侄子抓了現行。
福建省惠安縣人民法院21日對外透露,現年33歲的吳某紅,是惠安縣東橋鎮(zhèn)一名無業(yè)村婦。目前吳某紅已判處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責令其退賠失主人民幣10200元。
2013年8月10日,吳某紅尋找盜竊目標時閑逛到惠安縣輞川鎮(zhèn)某村,以討水喝為由進入老莊(男,74歲)家中。一番閑聊之后,她發(fā)現老莊是一名獨居老人,且患有眼疾眼睛看不清楚。
緊接著,吳某紅便假裝與老莊發(fā)生性關系,摸走他外褲口袋內的200元,后又偷走其內褲一個紅色袋子內的1萬元,然后謊稱上廁所逃離現場。
老莊回憶說,這1萬元是他一輩子的積蓄,他專門用個紅袋子綁在內褲上,寸步不離身,他聽到吳某紅說要上廁所便驚覺有詐,原本想要去追,可是吳某紅逃跑的時候順便把門關上了,眼睛看不清楚的他無能為力。
為此,老莊傷心得好幾天都沒睡好。熟料,吳某紅嘗到甜頭后,2013年10月的一天傍晚,再次“造訪”老莊家,知道老莊獨居的她大膽地在屋內翻東西,卻被老莊的侄子當場抓住并報案。
經查,吳某紅曾犯搶奪罪于2010年9月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又因盜竊行為于2013年9月被行政拘留7天,但她至今仍不知悔改。
惠安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錢財人民幣102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其曾犯搶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的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刑罰之罪的,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其曾盜竊行為被治安處罰,可酌情從重處罰;其侵害的對象是有眼疾的老年人且沒有退還贓款,應酌情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吳某紅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相關人士表示,雖然目前有關部門加大打擊此類犯罪的力度,但一些老人防盜意識比較淡薄,且大多不愿將大額現金存放在銀行,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提醒廣大民眾應該加強防盜意識,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現金,面對陌生人搭訕應保持警惕,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警。(洪耀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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