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學獎甫一公布,便引來一頓“炮轟”。稍微梳理本屆獲獎作品,確實給人一種“面面俱到”的感覺,評獎者似乎做到了最大“公約數(shù)”。另外,茅盾文學獎已經(jīng)評了七屆,現(xiàn)在看來,前幾屆獲獎作品被人記住的并不多,有“各領風騷三五年”的味道。
但是,據(jù)此便不假思索地“炮轟”茅盾文學獎,總讓人感覺它比較冤枉。誠如文學批評家雷達所言,茅盾文學獎基本上反映了中國當代長篇小說的水平。拿本屆獲獎作品來講,2003年到2006年期間,我們還能找到比這四部小說好到哪去的作品?其實,我們對茅盾文學獎不滿意,很大程度上是對當代長篇小說的藝術水準不滿意。
這也牽涉到了一個核心問題,即,怎樣評判一部文學作品的價值。應該達成的共識是,文學作品有其內(nèi)在的價值評判倫理,獲獎與否并不是成功與否的標尺,更不是評判其價值大小的標桿。一部作品的成功與否,不僅要接受當代人的評判,而且要接受文學史的審視。司湯達的《紅與黑》剛出來時根本沒人買,《簡·愛》剛出來時鮮有人問津,諾貝爾文學獎并沒有青睞托爾斯泰,現(xiàn)在看來,他們中的那一位比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差?
更何況,在這個價值多元的時代,一個“哈姆萊特”,絕對可以衍生出“一千個讀者”。一部作品不僅在讀者哪里很難得到相近的分數(shù),就是在文學評論家哪里,也很難達成一致意見。應該說,評文學獎,就是互相妥協(xié)、平衡的結果。
在這里值得一提的是,路遙當年獲得茅盾文學獎時,據(jù)各方信息來看,也有“眾望所歸”、最大“公約”的味道,好多文學批評家當時并不十分贊同他獲獎。翻一翻北大和復旦的《當代文學史》,你會發(fā)現(xiàn),路遙所占的篇幅也是少得可憐。但是,時過境遷,眼下,批評家和民間普遍反映,在以往各屆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品中,只有《平凡的世界》具有強勁的生命力。如此看來,批評家可以忽視一個作家、一部作品,歷史不會。
這樣說,并不是說文學作品就沒法評價了,而是說,我們不必為某一部作品獲獎,某一部作品沒有獲獎,而就去武斷地否定一個獎項。應該看到,從茅盾先生拿出畢生稿費設置這個獎項之初到現(xiàn)在,這個獎項對推動當代長篇小說的繁榮和發(fā)展是起到積極作用的。
當然,茅盾文學獎也不是沒有令人擔憂的地方。記得巴金在世時,一直強調(diào)茅盾文學獎要堅持“寧缺勿濫”的原則,現(xiàn)在看來,茅盾文學獎已有“寧濫勿缺”的苗頭和趨勢,似乎每隔那么幾年,一定得評幾部出來不可,鮮見評不出來的時候。另外,一群學院派的專家、教授窩在一個屋子里討論哪幾部作品獲獎,總給人一種居廟堂之上,不注重大眾審美趣味的感覺。更何況,在文學批評家和作家互相提攜的語境下,評獎的公正性也值得商榷。就筆者眼力所及,作家賈平凹和批評家謝有順交情就不淺。
應該警醒的是,作為一個國家的最高文學獎,茅盾文學獎若不從文學藝術的角度對作家進行引導,而是變?yōu)槟撤N平衡的工具,不僅起不到一個獎項應發(fā)揮的效應,反而會戕害作家的藝術創(chuàng)造力,從而淪落為文學史的絆腳石。真要到哪時候,誰也不用說,它本身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和價值了。(孫學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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