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在湖南省永州市勞教委駁回了唐慧的國家賠償申請后,“上訪媽媽”唐慧再次訴諸司法進行維權。昨日上午,唐慧前往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對永州市勞教委提起行政訴訟。
訴求與國家賠償申請相同
2006年,永州發(fā)生一起幼女被強奸被迫賣淫案,案件受害者的母親唐慧因不滿判決結果不斷上訪投訴。2012年8月2日,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以唐慧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其作出一年零六個月的勞動教養(yǎng)決定,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8月7日,唐慧不服勞動教養(yǎng)決定,向湖南省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提出了書面復議申請;8月10日,唐慧的勞動教養(yǎng)決定經復議被撤銷,唐慧本人自白馬龍勞教所被釋放。
在唐慧昨日遞交的行政賠償起訴狀中,她提出了兩點訴訟請求:一、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賠償給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二、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yǎng)委員會向原告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這兩點訴訟請求,與唐慧提出的國家賠償申請的內容一致———2012年11月5日,唐慧針對其于當年8月2日至8月10日期間被勞動教養(yǎng)一事,向永州市勞教管理委員會提起國家賠償申請,要求永州市勞教委作出前述兩點賠償和道歉。今年1月11日,該申請被永州市勞教委駁回。
在收到永州市勞教委駁回國家賠償申請的決定后,唐慧十分失望,當即表示將提起行政訴訟。而昨日上午,她兌現了這一說法:在起訴狀中,唐慧同時提出請求,由于與該案直接相關的刑事案件涉及永州公安系統(tǒng)的公務人員,她希望永州市中級法院能報請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其它中級法院審理此案。
“這個事情我不想再拖下去了”,唐慧說。
律師:法院不可能不立案
在遞交了相關起訴材料后,唐慧并未得到是否通過立案審查的直接答復。據唐慧回憶,該院立案庭的一名法官對她表示,將與行政庭一同審查立案事宜,“說時間不會很長,過三五天給我個書面回復?!?/p>
就唐慧申請國家賠償而言,這一紙訴狀或許是她能夠走的最后一步。唐慧說相信此案能通過立案審查,法院會還她個公道,“他們讓我不要上訪,要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司法就是正當途徑,如果再不行這就是逼我繼續(xù)上訪了?!?/p>
唐慧的代理律師徐利平認為,鑒于唐慧被勞教一案在國內外有重大影響,屬于重大復雜案件,因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條第4項規(guī)定,第一審應當由中級法院管轄,因而向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不可能不立案”。
徐利平表示,雖然目前的結果尚不能樂觀,唐慧本人一定會窮盡所有司法救濟的手段維護她的個人權利。(記者張舟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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