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充電寶
映象網(wǎng)快訊(記者 駱瓊 文/圖)近日,鄭州機場安全檢查站查獲了一例特殊的充電寶,該充電寶是由旅客用六塊充電鋰電池自制而成,無包裝及明顯保護措施,當即按照規(guī)定收繳。安檢人員提醒,自制充電寶也不能登機。
2月底,鄭州機場安檢人員在對托運行李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行李箱內(nèi)有疑似鋰電池的物品,當即按照規(guī)定攔截,待旅客認領行李后進行開包檢查。
工作人員檢查后發(fā)現(xiàn),該物品是旅客拆分六塊充電鋰電池,通過導線相連、膠帶固定而成的大容量外部鋰電池移動電源,也就是充電寶,沒有明顯的保護措施,安全性令人擔憂,隨后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收繳。該名旅客解釋,這是他一時圖方便,為給手機充電自制而成。
鄭州機場安檢站工作人員介紹說,鋰電池(含充電寶)屬于危險品,高度易燃,目前使用最多的鋰電池是鋰離子(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鋰電池在航空運輸過程中,極有可能因為出現(xiàn)的氣壓、溫度和濕度變化或者是氣流顛簸造成撞擊等,導致起火或爆炸。
鄭州機場在此提醒廣大旅客,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托運;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無需航空公司批準;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jīng)航空公司批準后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注的其他參數(shù)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飛行途中,嚴禁使用充電寶,應始終關閉充電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