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公司債券結算制度 16日起調整
深交所8日發(fā)布公告稱,為適應債券市場發(fā)展需要,提高公司債券交收效率,深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決定自16日起,對深圳市場公司債券結算制度進行調整。深圳市場公司債券的集中競價交收制度、除息日等方面均作出調整。
根據公告,公司債券集中競價交收制度由T+1債券和資金DVP凈額擔保交收,調整為T日債券過戶、T+1日資金交收的凈額擔保交收;公司債券綜合協(xié)議交易平臺交收制度由T+1逐筆全額非擔保交收調整為T+0逐筆全額非擔保交收。公司債券按凈價方式交易,按成交價與每百元應計利息額之和交收,其中應計利息的計算方法調整為與國債、企業(yè)債券一致,即應計利息=債券面值×日利率×本次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間的實際日歷天數。
在除息日方面,公司債券除息日由R日調整為R+1日,與國債、企業(yè)債券一致,即R日買入公司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派發(fā)利息;R日賣出公司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派發(fā)利息。(劉偉)
相關新聞
更多>>